内江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布
时间:2025-03-18 18:08:22 来源:i内江近日,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本次印发的预案在保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总体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内江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调整和工作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修订。主要体现在应急预警启动条件、组织机构及职责、响应措施、响应要求四个方面。
根据预案,预警分级不再以PM2.5或臭氧的预测值作为启动预警的依据,而是按照污染程度,将内江经开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空气质量指数)>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根据预警发布等级,实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黄色、 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对应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预案细化完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类的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可简化为“一厂一策”公示牌。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重点排污企业,除制作公示牌外,还应编制“一厂一策”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具体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预案还更改了应急响应要求——
发布黄色预警时,工业源减排措施增加了“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源减排措施增加了绿色标杆工地的豁免;移动源减排措施新增了“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发布橙色预警时,工业源减排措施将“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修改为“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城市建成区内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减排措施将“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修改为“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城市建成区内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记者: | 徐艳梅 |
编辑: | 黄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