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报名!内江市消委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啦
时间:2024-03-01 16:14:36 来源:i内江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自愿参加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
一、报名条件
1.居住在内江市范围内,年龄在18-65岁,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并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专业技能人才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限制);
3.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有时间与精力乐于为消费者服务,自愿以消费者的身份无偿地参与消委会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5.应承诺严格履行消费维权志愿者承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委组织管理。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市消委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
2.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不断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理念。
3.积极参加市消委会基层消费维权活动,关注消费信息、消费热点及维权难点,向市消委会反映住地商品和服务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4.由市消委会推荐,参加由相关部门举办的涉及消费者权益调整的听证会等商品服务监督活动,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
5.应邀参与市消委会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6.运用个人专业知识、技术特长,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7. 协助市消委会完成其他工作。
三、聘期及管理
1.“3·15”志愿者聘期:二年,根据工作实绩可以连聘连任。
2.参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对受聘的消费维权志愿者进行管理。
四、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有意者请于3月31日前,通过填写《内江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消费维权志愿者承诺书》报送至305063161@qq.com邮箱。
2.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到内江市消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876号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13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2-2035315。
3.考察备案。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市消委会统一汇总审核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
消费维权志愿者承诺书、内江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
| 编辑: | 唐晓萃 |
| 校对: | 刘桂莲 |
| 责编: | 郭扬 |
| 审核: | 彭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