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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17 09:05:00 来源:i内江

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组织领导方面。一是成立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周调度、月汇报”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红脸出汗,自我革命,会后抓实问题整改。


2.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建立党组书记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各科(室、中心)、党支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定《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建立“三张清单”。三是细化分解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3.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0日,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期间,开展谈话教育13人,建立并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等16个。同时完成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件1件,市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1件。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扎实开展理论学习。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并开展研讨。二是结合中心组已学习篇目,党组会会前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建立中心组学习资料汇总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审阅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并收集归档。截至9月底,已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2次,存档中心组研讨材料7份,退回重写2份。


2.严格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


一是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别就抓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系列工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秋季决战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建立以县级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镇村党组织书记任网格长的三级防返贫监测网格管理体系,落实县、镇、村级网格长、监管员、监测员、网格员15158人,加大常态化监测力度。截至9月底,全市通过日常排查纳入监测对象1538户4111人,占纳入总数的84.36%。三是建立县级帮扶措施库,制定帮扶措施212条,落实帮扶行业部门专人负责制,确保监测对象后续帮扶精准落实。截至9月底,按程序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30户332人,扣除不能消除风险和2023年新识别的对象外,风险消除率为37.87%。四是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覆盖率,压降逾期率。截至9月底,全市新增小额信贷802.55万元,贷款余额3184.45万元,逾期率0.13%,低于省控目标。五是加强消费帮扶。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消费本市“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农副产品和旅游服务。截至9月底,全市消费帮扶产品销售额6.2亿元。全市申报成功“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标识产品达到83个。六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完成驻村队员轮换工作。开展线上培训,主要学习《驻村队员管理办法》和乡村振兴八项重点任务等,开展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在岗履职综合督导2轮,点对点提醒相关单位(部门)加强驻村队员日常管理和教育。


3.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脱贫村加快发展。督促县(市、区)及时出台了衔接期的配套政策。二是印发《内江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应知应会》手册,帮助基层干部熟悉工作,了解政策;加强与民政等部门数据对比和共享,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2023年1-9月,全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认定人数262780人,糖尿病认定人数134833人,脱贫户、监测户“两病”门诊用药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项目建设,提高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截至9月底,全市已到位各级衔接资金5.63亿元,安排实施项目697个,开工率达100%,完工率60%;已拨付资金4.54亿元,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80%。指导各县(市、区)储备好2024年项目,确保项目论证充分。四是优先支持产业发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谋划衔接资金项目时优先保障到人到户的资金需求。截至9月底,全市用于到户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1071.23万元,较去年增长67%;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占68%、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占63.77%,均高于中、省要求。五是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针对竣工项目未按时移交和项目管护责任不明的问题,已督促县(市、区)全面完成整改。同时,结合2022年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加强资产后续管理。运用帮扶产业项目运行监测系统和现场查看的方式,坚持日常监管,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4.全力推进农村面貌改善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市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清单制+责任制”要求,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整改全面彻底。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推动,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及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强化能力提升。专班人员采取个人学、集中学、现场学、网上学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懂弄通农村面貌改善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路径和措施办法。五是强化项目统筹,细化8个专项126项具体目标任务,建立农村面貌改善行动项目台账,每月收集项目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并通报,对进度缓慢项目开展“定位提醒”。截至9月底,全市实施2023年农村面貌改善行动项目290个,计划总投资55.15亿元,完成投资26.83亿元。开展“一月一通报”5期,对进度滞后的专项发出提示函6份。六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建立《内江市农村面貌改善行动工作推进机制》等工作机制6个,实施“半月一动态、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比、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和适时调度督导”全方位、立体化推进,动态掌握8个专项工作和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半月动态19次,通报进度5次,季度评比(含半年检查)3次,专题督导2次。七是强化宣传动员。印发《内江市农村面貌改善行动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截至9月底,我市农村面貌改善行动分别接受中宣部、农业农村部等国家级媒体采访报道7次,省级媒体报道9次。八是强化上下联动。增强市县部门包联力量,全市18名市级领导“一对一”联系指导18个目标镇街,123个市级部门、348个县级部门包联224个村,共落实市、县包联力量2723名,组建攻坚队18支、小分队224支下沉一线,助力百日攻坚,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


5.规范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审计稽察科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内江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机制(试行)》等文件,对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程序、规范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二是分管领导对从事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会的3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当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一一进行整改纠正。三是组织服务中心人员再次学习《招投标法》并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项目招标。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通过党组会、机关党委会议、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再次学习《内江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掌握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职责要求。二是完善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备案和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目前已收到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心谈话和报告材料11份。三是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通过乡村振兴系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党组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局月例会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


7.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全面完善内控制度,特别对党组议事规则、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全面梳理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及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把机要管理、选人用人、财务管理、衔接资金管理、后评估考核等作为重要风险点,对重要的科室(中心)直接责任人定为一级风险,其余定为二级或三级,实施分类分级防控和管理。三是对一级风险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全覆盖谈话教育,点明风险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廉政提醒。四是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今年已进行节假日廉政提醒8次,推送党风廉政月刊10期。


8.履行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


一是通过组务会、集中学习会议等开展学习研讨19次,强化对“三农”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相关人员开展“面对面”沟通10余次,收集并学习相关制度规范文件200余份。二是深入开展融入式监督,实地走访县(市、区)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3次。三是制发政治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政治监督事项9项,通过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抽调人员开展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8次,建立监督台账6项,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余个。四是压紧压实监督单位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参加党组会、走访监督等形式督促及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监督台账,逐项推进问题整改。


9.常态化开展作风能力提升。


一是持续开展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把作风能力提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内容,通过月例会每月安排部署;同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制定班子检视问题整改清单2份,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完成作风能力问题整改6个;同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专题学习研讨《论党的自我革命》等,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制定《内江市乡村振兴局调查研究方案》。二是对时任负有发文登记管理职责的2名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组织各科(室、中心)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严格执行。三是进一步规范文件存档工作,文件存档时需将纸质件及电子档一同交办公室工作。对2019-2022年存在重号、文号错乱的文件进行重新梳理、编排。


1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局党组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二是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履行审签手续。三是对因理解执行政策偏差而购买的商业保险进行了清理,举一反三,清退23550元回单位账户。


11.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一是党组会会前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二是积极纠错补漏。清退差旅费误报资金6023元,并在巡察审计问题专题谈话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补齐保洁人员领取服务费的签字手续42笔,完善保洁服务协议。四是将2021年至2023年期间购置的办公家具、电脑、除湿器等资产由资产管理员补录进资产系统,并形成固定资产台账。五是将2021至2022年购置的办公电脑等资产由财务人员及时补录财务系统。六是核实清理聘用人员工会费,已按规定在工资中扣除。


12.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局党组会再次学习《采购法》等采购相关规定。二是10月12日,组织各科(室、中心)集中学习《采购法》等具体操作条款。三是2018年至2020年公益演出活动的有关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查,2017年至2020年自行采购项目经办的科室(中心)对询价邀请书等遗失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四是对局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规范采购流程及采购资料保存清单,并严格执行。五是进一步规范采购资料档案管理,采购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采购资料保存清单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归档。


13.加强党组班子建设。


一是局党组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并要求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班子成员培训。截至9月底,“走出去”培训10人次,参加市级培训4人次,邀请省局领导到内江开展业务培训1期,结合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等多次组织集中和分散学习。三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截至9月底,纪检组、局机关纪委书记均列席党组会参与监督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四是责令2020年公益演出和专题片2个采购项目经办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对2021年时任分管财务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会计、出纳、2021年综述片制作项目经办人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批评。


14.规范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局党组会议、局机关党委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手册》等文件并严格执行;各支部组织党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并严格执行。二是对涉及党员发展、支部选举问题的3名责任人开展谈话教育,3名同志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各支部重新梳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与会议情况,全体18名党员据实建立了党员“一卡一表”。四是清理2022年换届选举相关文件,据实更正《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机关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批复》文件中错误部分。五是对党费缴纳不足部分进行了补缴和公示,2名党员补交党费238元。六是认真梳理新发展的1名党员入党资料,依据时间线索分别作了情况说明和确认。按规定将审批党组织更正为机关党委,印发正式文件,将原党组文件予以撤号销毁。


15.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


一是召开党组会再次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严格落实“五图两表”相关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调整相关流程。二是在巡察审计问题专题谈话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规范工作交接资料清单,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加强工作责任心。三是对部分干部入党资料、人事档案等填写不规范、时间逻辑有误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相关程序审议、审定。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以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促进我局党建和业务工作全面提升的重要意义,抓实、抓好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持续抓实整改。已整改的事项,坚持举一反三,常态化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我们将持续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建立问题巩固台账,细化巩固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定期督导工作进展,避免问题常改常在。


(三)深化成果运用。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全部上传到


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成果运用不断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工作制度等,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月16日至2月16日,联系电话:0832-2078582;邮政信箱: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西路656号;电子邮箱:410999960@qq.com。


中共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1月17日

记者:徐艳梅
编辑: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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