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智驾”当“自驾” 行车安全靠自己
时间:2025-03-22 19:50:00 来源:i内江近日,内大高速内江东兴区收费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殷某在车辆高速行驶期间,竟然开启车辆自动驾驶功能,随后便打起了瞌睡,最终导致车辆撞上收费站安全岛,造成车辆及收费站设施严重受损。
3月3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内大高速内江东兴区收费站口,一辆悬挂重庆牌照的新能源轿车从大足方向驶入内江,虽然车辆即将进入收费站,但车速丝毫未减,车辆直接撞上了收费站安全岛。最终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高速公路收费站部分监控设备、指示标牌损毁,值得庆幸的是驾驶员殷某仅受轻微伤。
交警:
我想问一下你,啥子情况?这都快出高速了哒。
驾驶员 殷某:
开的智驾。
交警:开的智驾,你手没扶方向盘吗?
驾驶员 殷某:
扶起的。
交警:
你是不是打瞌睡去了?
驾驶员 殷某:
对,有点打瞌睡了,可能是没识别到这个收费站口,直接就撞出来了。
交警:
这种东西,你要手扶着,虽然说你扶到了,但是也不能全部放给它,懂起没得?
通过受损车辆可以看到,车内安全气囊已经全部打开,车头、车尾、车门、轮胎甚至发动机已经全部损毁。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大队内江警务组 刘洋:
我们到现场之后,(看到)他是系了安全带的,当时这里原来是跟那边是相同的一个大桶,然后里面装满了沙,然后殷某驾驶车辆过来的时候,先撞向这个锥桶,然后再与这个安全岛进行一个碰撞,这个沙桶,它是起到了一个很大的缓冲作用。
经过调查,高速交警认为,在此次事故中,殷某在系统未完全脱离人工监管的情况下,放任车辆自主行驶,且未履行“保持警觉”的义务,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疲劳驾驶”与“未按规范使用辅助驾驶系统”的双重过错,涉嫌“疲劳驾驶”和“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最终对殷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大队内江警务组 刘洋:
在此期间,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驾乘车辆时,前排后排都应系好安全带。当前的辅助驾驶不等于无人驾驶、自动驾驶,驾驶员在驾乘机动车行驶中,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预判风险,保持随时接管车辆的一个状态。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记者: | 代勇 曾利军 |
编辑: | 张寒 |
责编: | 彭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