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在内江开展调研时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2-14 19:30:00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12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率调研组深入内江,对设区的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情况开展调研,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震陪同。
彭琳一行先后前往田家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范长江纪念馆、内江二水厂取水站,详细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历史文化和甜城湖保护等情况。
彭琳对内江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内江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自取得立法权以来,内江市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紧扣党委中心和民生热点难点,立足立法权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选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出台一系列质量高、有特色、显实效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强大助力。
彭琳强调,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建设完备规范的法律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和当地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将其作为开展立法实践、推动立法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立法中全面落实。
彭琳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立法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立法的政治性,坚持党领导立法这个根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党的主张通过立法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要突出立法的合宪性,地方立法首先要符合宪法规定,注意与上位法相衔接相协调,严守立法权限,落实“不抵触”原则,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要突出立法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尊重人民意愿,以法治方式解决好民生难题。要突出立法的实效性,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立法原则,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以地方立法的实际成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参加,市领导曾令鹏、张永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