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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人注意!7月1日起,这些家庭扶助标准将提高

时间:2022-06-24 10:01:49 来源:视听泸州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官网获悉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四川省将2022年7月1日起

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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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


3、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


4、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


5、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此次是国家确定的基础标准提高,所需经费分担办法为: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标准80%补助我省;地方负担部分,省级财政对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全额承担,与成都市按45:55分担,与其余17市(不含扩权县)按60:40分担,与扩权县按80:20分担。


编辑:李夏娇
责编:刘桂莲
审核: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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