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曝光2起典型安全生产违规案例
时间:2024-05-27 15:07:04 来源:内江市应急管理局资中县应急管理局对资中县某白石厂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9日,资中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会同省安科院专家,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资中县某白石厂(普通合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电工吴某某特种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于2020年3月3日过期,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
电工吴某某特种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于2020年3月3日过期,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给予资中县某白石厂(普通合伙)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内江市某医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简要案情
2023年5月31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安全专家对内江市某医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公司情况如下: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杨某某未经安全管理培训合格并取证;2.一楼楼梯间应急照明灯失效,生产车间及通道未设置应急照明,压缩空气储罐安全阀未定期检验,压力表未定期校验;3.安全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砂轮机设置在安全通道上,库房堆码杂乱,安全通道宽度不足1.5米,不符合要求;4.三楼包材库、成品库与生产设施共设,未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箱内水带堆放杂乱不规范,无点检表;5.厂区内电气线缆铺设不规范,部分空气开关裸设,未设置开关箱,多处线缆使用已淘汰的花胶线作为临时、固定用电线缆,厂区内大部分配电箱盖与箱体未跨接;6.所有的丙类库房未见灭火器材。
处理结果
内江市某医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8.1.10 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内江市某医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编辑: | 罗宇环 |
审核: | 曾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