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内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首个评定分离标准施工招投标系统正式启用

时间:2024-06-04 09:48:43 来源:i内江


6月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首个评定分离招投标系统,于6月1日在内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启用。


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促进我市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工作导则》等精神,依照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住建局在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各行业主管部门中率先编制的《内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2024版)》,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助力项目招投标“阳光交易”。


所称评定分离,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规则和定标规则,先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评审出合格投标人,再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在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投标价格、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评定分离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启用的评定分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立项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立项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


“评定分离”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为切入点,继续深化“评定分离”招投标模式推广与政策宣传,鼓励、引导招标人正面运用“评定分离”模式开展招投标工作,合理充分行使定标权。同时,持续探索“评定分离”模式在勘察、设计、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领域的运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力争以更有效的管理和机制共同推动“评定分离”的落地、落实,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记者:兰萍
编辑:唐中明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