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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内江两地发布最新通告

时间:2024-02-29 09:27:48 来源:中区融媒 东兴融媒

据悉,明日起,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详情如下:


市中区

2024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我区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精神,我区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自2024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渔范围:市中区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规定:禁止以任何捕捞方式和捕捞工具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市场、酒楼、餐馆经营和加工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四、法律责任:对从事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及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等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属地管理:各镇街要加强辖区内天然水域禁渔宣传和监督,加强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管理,做到自用船舶集中停靠,严禁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涉渔。


六、监督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区春季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可向案发地的镇人民政府或派出所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以下单位举报。


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0832-6106030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0832-110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32-12315


特此通告!


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东兴区

2024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我区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精神,我区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自2024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渔范围:东兴区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规定:禁止以任何捕捞方式和捕捞工具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市场、超市、餐馆经营和加工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四、法律责任:对从事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及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等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属地管理:各镇街要加强辖区内天然水域禁渔宣传和监督,加强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管理,做到自用船舶集中停靠,严禁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涉渔。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支持禁渔管理工作,为保护生态资源贡献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0832-2251775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0832-110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32-12315


特此通告!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编辑:杨珩
校对:刘桂莲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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