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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两地发布通告!3月1日起,全面禁止

时间:2024-02-27 16:53:39 来源:弘资中 威远融媒


近日,内江市资中县、威远县发布2024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详情如下。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县公安局

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县2024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资中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沱江、濛溪河、球溪河、麻柳河、石堰河、太阳河、乌龙河等天然水域干流及其支流)。


二、禁渔期限: 2024年3月1日0:00至6月30日24:00。


濛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起于双龙镇黄潭井、龙江镇清泉洞,交会于双龙镇两河口,止于重龙镇章渔箭途经流域的濛溪河水域)实行常年禁渔,全年禁钓禁捕。


三、禁渔内容:全县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垂钓、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收购、销售、加工天然水域内的渔获物,严禁“电、毒、炸”鱼。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在禁渔期间,对阻碍、抗拒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32-5606378

县公安局:0832-1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32-12315

县交通运输局:0832-5806061


特此通告!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公安局

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中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6日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威远县公安局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威远县2024年

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的规定,决定对全县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县域内威远河、镇西河、新场河、龙会河、达木河、花园河、乌龙河、鱼溪河、麻柳河、龙结河、中溪河、旭水河、越溪河、小越溪河、沙河等河道干流及其支流。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规定


在禁渔范围禁止开展下列活动:



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垂钓活动;

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水禽放养和其他影响鱼类增殖的活动;

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天然水域禁用渔具;

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禁渔规定,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对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可向案发地的镇人民政府或派出所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以下单位举报。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0832-8103456
威远县公安局: 
0832-110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0832-8222172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32-12315


特此通告!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威远县公安局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编辑:陶丽萍
校对:刘桂莲
责编:毛佳莉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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