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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城连心桥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政策解读,这些热点问题是你关心的

时间:2024-01-24 16:38:08 来源:内江市委网信办

1月24日,由内江市委网信办主办的“甜城连心桥·网络社区对话”栏目第75期上线,本期对话主题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政策解读”。上线单位为内江市税务局,本期对话集中回答了网友们关于“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工作原因异地租房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等热点问题。


江粉儿为大家精选了部分热点问题,详情如下:


网友: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答:当然可以补报,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您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会影响您当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你也可以选择在次年的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进行一次性扣除。  


网友: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3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  


网友: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网友:纳税人参加自考、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答:纳税人参加自考、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例如各类兴趣培训、好医生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无学籍档案的非学历学位教育)等不在扣除范围内。  


网友:工作原因异地租房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可以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因外派、工作调动等原因实际工作地点发生变动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查看本期更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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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晓萃
校对:刘桂莲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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