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3%!内江发布一则悬赏公告
时间:2024-01-24 11:22:27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将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现金或者财产价值的3%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详情如下。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川1011执恢151号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内江宸亿钢铁有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内江市东兴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戴声建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内江市东兴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戴声建拒不履行款项100余万元及利息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戴声建,男,1965年6月29日出生,汉族,内江市东兴区人,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27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0219650629****。
被执行人:内江市东兴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11206554076R。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内江市东兴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戴声建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举报除本院掌握的财产线索外被执行人的现金或者其他财产线索的,或被执行人具体下落并协助扣留的。经本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现金或者财产价值的3%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产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期限: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32- 2210969
联系人:黄法官 18683236687
2024年1月23日
| 编辑: | 唐晓萃 |
| 校对: | 刘桂莲 |
| 责编: | 郭扬 |
| 审核: | 彭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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