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内江一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4-01-23 14:54:16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1月23日,江粉儿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详情如下:
执行悬赏公告
东兴区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邓明仙与被执行人李远香、黄和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远香、黄和拒不履行款项600000元及利息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李远香,女,196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内江市东兴区人,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山镇东风村,公民身份号码:51102119670923****。被执行人:黄和,男,1962年4月27日出生,汉族,内江市东兴区人,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山镇东风村,公民身份号码:51102119620427****。东兴区法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李远香、黄和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东兴区法院举报除区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外被执行人的现金或者其他财产线索的,或被执行人具体下落并协助扣留的。经区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现金或者财产价值的3%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产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期限: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