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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18 09:05:00 来源:i内江

中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7日到6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清单制+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工作制度,深入研究并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坚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10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反思整改。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诚恳的态度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抓好安排部署、跟踪督办、整改问效各个环节,推动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三)注重整改实效。截至10月25日,巡察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正在整改15个;巡察移交的5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制定整改措施161条,完善制度13项。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大力推动行业和产业发展。一是不断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助企纾困座谈会,就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采取清单制的方式确定责任部门,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同级财政部门,确保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印发《关于开展内江市建筑业骨干企业评选的通知》,指导7家建筑企业申报参与省级骨干企业评选,对骨干企业在企业资质升级、专业增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帮扶。持续开展“升规入统”,对已满足条件的企业及时督促入库。截至10月25日,全市共有入库企业175家,今年新增入库企业13家,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的144%。提升智能建造水平,通过样本引领,引导我市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目前四川省内江监狱生活基地已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二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人行内江支行等单位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定期形成市场分析报告,加强市场指标运行分析。统筹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相关措施和政策,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动态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支持房企暂缓交存未出售物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举办省级金融机构内江行活动,开展融资需求和金融产品推送工作,会同市金融部门统一将名单推送给域内银行机构并鼓励银企积极对接。前往省外举办房地产展示会,同步推动商品房团购工作,成功举办“四川省内江市品质推介和精品楼盘展示西北行—走进新疆”活动,2023年国庆期间举办了内江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线上展示交易会,助力企业营销。召开经纪机构座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内江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多次向房地产企业发出催缴通知,对不履行税、费缴存义务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相应行政执法决定。


(二)加快推动城市建设。一是加大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力度。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1+1+5”工作模式,通过《内江日报》、内江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城市更新专栏,加强城市更新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力度。牵头梳理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未完工子项目情况,针对性制定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其中隆昌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威远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同时,多次协调项目所在的东兴区和经开区加快土地征补和房屋拆迁,为项目推进创造条件。加强行业监管指导,严格按照《内江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办法(试行)》,建立规范化运行流程,定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化验,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处理工艺,确保出水稳定达标。会同财政部门印发《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支持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行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通知》,对各区符合要求的电梯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印发《内江市城市老旧小区(院落)治理补短提质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方案和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截至10月25日,全市城区(城关镇)物业小区(院落)覆盖率为42.58%。三是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利用城市燃气等老旧管道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对老旧的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改造。加快推动玉带溪防汛排涝污水提升综合泵站建设,目前正在施工阶段。加大与交警部门协调力度,加强西林大桥、桐梓坝大桥等部分路段以及六中、桐梓坝小学等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在汉安大道、玉屏街等主干道设置了非机动车等待区,提高了拥堵路段通行效率。


(三)加快推进乡村民居风貌改善行动。一是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指导各县(市、区)积极通过i内江、最内江、内江头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善工作,并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摸底调查,18个目标镇(街道)、村已建立台账、完成重点院落方案设计,并按要求全部整治完成。二是落实民居风貌改善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审批、建设等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住建局〔2023〕270号),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积极协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由镇发放推荐图集供农户新、改、扩建农房时选用。


(四)着力提升城市管护和城建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城市管护力度。针对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方面,已将路灯灯源更换为LED灯纳入2024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在逐步更换LED灯前,对市本级管护区域内路灯在满足基本照明的情况下,按照一路一策的原则优化设置半夜灯模式,已达到照明节能目标。加大片区巡查排查排水管网力度,已完成清溪路、双凤路等道路排水管网巡查,圆满完成2023年汛前清淤工作。针对园林管护方面,组织开展行道树修剪专业技能培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安排170余名工人对城区主次干道道路绿地实施全覆盖管护。针对公园管护方面,在人民公园东门苗圃地增设13个停车位,动物园新建动物互动馆2座,改建动物互动馆1座;大洲公园、清溪湿地公园、梅山公园、人民公园共引进8台自动售货机,满足游客游玩需求。二是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新扩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邓家坝再生水厂土建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新增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进场施工(新增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日)。印发《关于强化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住建局〔2023〕205号),每月开展重点抽查,及时了解污水处理率、出水水质检测情况,督促各县(市、区)规范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提升城建服务水平。针对工程质量方面,充分利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及时录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结果,形成闭环管理。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施工现场使用材料和预拌混凝土抽检,并及时通报抽检结果、督促问题整改。针对招投标方面,开展房建市政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印发《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项目进行抽查,加强招标文件挂网公示后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招标文件监督职责。针对建筑劳务承包方面,将劳务人员务工、企业用工法律知识,作为安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班以及《四川省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暨施工全过程资料》专题讲座的重点内容,提高从事建筑劳务承包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针对城建档案管理方面,截至2023年8月城建档案数字化已实现60%,12月将实现进馆档案全数字化。针对消防监管方面,健全消防工程日常监督机制,严把过程质量,同时积极参与“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消防查验业务培训”及“全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业务培训会”,提升消防技术人才的专业技能水平。


(五)补齐城区住房保障监管短板。一是加大“两房”“两金”监管力度。修改完善《内江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换房制度》,严格落实公租房巡查制度,强化公租房日常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开展中介违规代理公租房、直管公房经济服务专项清查活动,严防严查违规使用公租房,加强向公租房承租户催缴应收未收租金力度,截至10月25日租金收回率达92%。完成“网签即备案”功能开发,与10家监管银行进行了数据系统对接,督促楼盘将监管资金全额缴存到监管账户。并向未纳入专户管理的开发企业发出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行政执法决定书,依法进行追缴。二是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按照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市中区加快城南新区保租房项目建设,同时会同市中区委、区政府积极向省住建厅汇报情况争取支持。截至目前,项目已进场开工。三是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梳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制定信用管理培训计划,督促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出台《关于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督促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检查。配合市基层治理办出台《居民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居民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对业委会进行培训,并在业主大会设立、业委会成立等工作中提供政策指导。出台《关于印发〈内江市“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开展“美好家园”创建推荐工作。四是加强市安居公司管理。对市安居公司外部董事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指导市安居公司成立资产、中介和物业3个子公司,全力拓展业务范围。指导市安居公司完善董事会会前学习制度,并建立签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治力度。一是确保落实“双下降”目标任务。修订完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牵头开展各类督导和检查18次,累计检查579家,发现隐患174个,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加大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印发《内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APP,实现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工程建设范围内燃气设施的保护监管,减少对燃气设施的破坏。三是加快推动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改。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567栋经营性自建房,均已采取管控措施,管控率100%。加大对各县(市、区)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督导力度,对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进行销号。


(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印发《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局领导和调研员分工的通知》(内住建局办〔2023〕2号),对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作出明确。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考核评议。


(八)持续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经对接业主单位(内江建工集团),大西街原“综合市场”项目(“天坑”)拆迁安置房工作正在开展“四方块”A地块项目修建,计划工期3年,预计2026年年底完成。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每季度开展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党组织书记述职内容,接受评议考核。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定期对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部署。对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江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印发履责提醒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利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的督导提醒,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均在分管领域开展1次谈心谈话。三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等级评估及划定参考资料》,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2023年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将涉及人事财务管理、工程采购等岗位风险点定为一级。四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效。督促市安居公司按照“以案促改”方案要求,完成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排查。结合三季度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


(十)加强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一是通过案件复盘等方式组织派驻单位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抽调1名机关纪委人员参加第三期政治监督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8名专兼职机关纪检干部全程参与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机关纪委业务能力。二是对麻柳坝大桥在建工程以及城市内涝、燃气安全、自建房、建筑施工、消防审验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对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完善,已将党风廉政意见、述责述廉报告及职务职级变更文件等分别补充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及时动态更新。


(十一)加强作风能力建设。一是结合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专项整治,组织住建系统纪检干部及执法科室(单位)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剖析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能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能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任务清单》,持续推动作风改进、能力提升与工作实效互融互促。二是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截至10月25日,全市新建天然气管道46.3公里、全市累计完成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55公里。三是优化完善网络平台信访来件登记统计台账,明确登记各类信访案件必要信息,建立分级分类实时超期警示机制。12345热线由专人定岗负责,做到日产日清,案件办结率达100%。强调信访窗口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信访窗口不在岗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梳理各类精文减会相关要求,发文核查实现双人定岗核查,全面提升发文水平。


(十二)严格管理资金资产。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组织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邀请专家授课讲解《审计常见问题及防范》,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及时清理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往来账款开展全面清理,核实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会计账总金额与业务台账出现差异原因,并已完成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民工保证金退付手续办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已将政府性基金、利息收入、挖掘修复费等资金缴入国库。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落实相关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持续追缴房屋租金,及时对已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进行资产清算。


(十三)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及时核算项目资金。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文件,并将交付使用的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资产以及缺口补助资金登记入账。二是确保账表账实一致。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执行财政收支核算规定,确保决算编报真实、准确。针对账务处理不及时、账面余额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已根据消费明细与账务进行清理对比,查明造成差异原因,现已完成账务调整。三是严格费用报销审核。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已完善报销手续,补齐报销发票,清收未减半、多报公杂费,并将应付未付的工会经费进行了会计核算。


(十四)加强采购项目管理。一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局机关及市园林建管中心、市公园管护中心在各年度购买劳务服务、租用车辆、花卉和动物饲料采购等方面,均已按要求申请执行政府采购。市住房事务中心已拟定公租房物业服务招标管理制度,细分招标情形,对物业公司实行考核评分制。二是规范合同签订执行。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已按要求对新签订的各类合同要素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兴盛苑、晨光园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降低车位费包月标准,同时自2023年8月起免除空置房物业费。完成莲安公租房小区物业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明确物业费由承租人直接扫码交至物业企业账户。三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针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竣工结算的项目,已与施工单位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尽快办理项目竣工决算。要求局属单位严格遵守材料出入库制度,每月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组织库管员和材料采购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出入库台账填写。


(十五)全面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一是强化班子整体合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类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领导干部严格落实A、B岗制度,休假期间及时补位,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负责。结合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二是加大工作统筹力度。优化完善重点工作任务定人定岗定责督办、催办机制,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谋划城市更新、乡村民居风貌改善行动、安全隐患整改、“问题楼盘”化解、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局属单位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完善党委(总支)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组织学习《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住建党委〔2022〕58号),对局党组“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十六)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一是不断优化年龄结构。牵头梳理局机关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对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做出合理安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任用力度。二是及时配备干部人才。针对科级职数空缺率较大的局属单位,按程序启动副科级干部的选拔程序。同时,加大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快配齐配强其他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三是支持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对局机关科级干部任职时间进行梳理,研究机关干部轮岗工作,结合梳理情况及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四是积极引留专业化人才。通过调任局属单位优秀人才到局机关任职副科级干部、支持局属单位考核招聘选拔人才等方式,引留专业化人才。同时,不定期对单位引进人才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关心关爱力度。


(十七)扎实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选人用人相关政策,强化理论武装,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对选任程序进行全程纪实。


(十八)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强化抓党建责任意识。印发《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局领导和调研员分工的通知》(内住建局办〔2023〕2号),对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作出明确。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围绕理论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分别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二是着力推动行业党建。督促各县(市、区)全覆盖成立县(区)级物业行业、建筑业行业党委,梳理物业、建筑业行业企业数量、企业党员人数、党组织数量等情况,加强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的摸排统计,鼓励企业将骨干发展成党员,增加党员数量和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物服企业、建筑业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三是严格规范实施党内表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内江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切实准确把握党内表彰要求,严格按照权限、标准以及组织程序开展党内表彰。


(十九)不断完善基层党支部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坚持每月印发“三会一课”工作安排表,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及时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市城建服务中心已完成中心党委和四个支部选举工作;市公园管护中心已完成两个支部选举,待县级领导干部配备完成,立即开展党总支选举工作;局机关二支部、市市政建管中心两个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局机关一支部已完善换届选举过程性资料。三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对2020年以来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再梳理,指导各支部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督促局属单位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全覆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四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全面清理党员档案,并将2020年以来吸收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完善。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扎紧制度笼子,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


(三)注重实效,扩大巡察工作成果。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进一步用好用足巡察反馈成果,促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切实把巡察成果体现在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体现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扎实过硬、全面进步、整体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2-2029630;邮政信箱: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74号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709812591@qq.com。


中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18日

记者:徐艳梅
编辑: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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