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报名!40余个名额,内江多家单位正在招人
时间:2023-10-07 11:42:04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江粉儿从内江人事考试网获悉,内江多家单位正在招聘工作人员,详情如下。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市财政局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部分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1、隆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2名;
2、隆昌市人民医院、隆昌市中医医院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名。
具体岗位、名额及单位性质等详见《隆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点击图片查看完整岗位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风医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限制招录(聘)的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隆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2023年10月16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 2023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
4、所需资料。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隆昌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学习或工作中所获奖项的证书及有关资料;
⑥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考核
1、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则进行岗位名额调减直至取消岗位。
2、考核方式:根据实际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在市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3、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先进行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4、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四、纪律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0832-3581165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2-3903227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18608326828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32-3936473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隆昌市财政局人事股
0832-3933444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98608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直属于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检验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特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检验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食品、药品、化学、微生物等检验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有相关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456号三楼302室,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1份。
(四)联系人:杜跃辉;联系电话:0832-2023050。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报批、录用。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续签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执行。
(四)工资待遇按照《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实施办法》实施。
(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从招聘录用之日起执行;五险一金中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 编辑: | 钟欣航 |
| 校对: | 刘桂莲 |
| 责编: | 郭扬 |
| 审核: | 彭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