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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至23日,内江这个区域“禁飞”!

时间:2023-08-21 10:53:30 来源:威远融媒


江粉儿从威远融媒了解到,威远将在四川省第八届群众广场舞集中展演期间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详情如下:


关于四川省第八届

群众广场舞集中展演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四川省第八届群众广场舞集中展演活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四川省第八届群众广场舞集中展演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每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2023年8月21日12时至8月23日23时


管制区域:威远县严陵镇婆城公园为中心200米半径范围内


在上述区域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禁飞期间,有表演、新闻宣传等确需作业飞行的,提前到威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严陵镇二环路北段333号308室履行报备审批手续,获得批准飞行的飞行器须在公安机关指定区域起飞、降落。


三、禁飞期间,请各单位、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威远县公安局

2023年8月20日



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审核: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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