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可观!@内江人,有线索速举报
时间:2023-06-20 10:39:03 来源:威远县人民法院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详情如下。
执行悬赏公告
(2023)川1024执733号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明、甘肃宏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偿还借款1012837元及利息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明,男,1973年8月11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102419730811****,汉族,身份证地址:威远县东联镇菜子湾村。
被执行人:甘肃宏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路街道黄河沿14号8层8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5611428504。
悬赏期限:2023年6月19日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时止,若案件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凡在悬赏有效期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除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外),使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5680200876 曾法官
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拨打法官电话咨询。
威远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9日
| 编辑: | 钟欣航 |
| 校对: | 刘桂莲 |
| 责编: | 郭扬 |
| 审核: | 彭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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