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面试!内江这个单位招人啦
时间:2023-04-01 09:25:08 来源:内江经开区江粉儿从“内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了解到,内江市兴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睿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具体如下:
内江市兴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经开区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要求详见附件)。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法违纪记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具体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薪酬待遇
1.被录取的人员与兴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工作。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且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若考核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前辞职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3.工资待遇。按照《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薪酬待遇将根据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核定为2300-4500元/月,年度绩效考核奖具体以考核奖励方案为准,试用期不享受考核奖励待遇。
五、报名及网上审查
本招聘公告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neijiang.gov.cn/)和内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挂网公示。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6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下午18:00),报名邮箱1558986323@qq.com。
报名及网上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兴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网上审查。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3日中午12:00截止)。
(二)岗位开考要求
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内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或未如实提供报考信息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资格审查。由考聘单位根据考聘公告的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接到面试通知(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地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7室,联系电话:0832-2260545)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面试分数为100分。
(三)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聘用。
(四)面试成绩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内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咨询电话:区建设局0832-2260545
咨询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编辑: | 陈俊 |
校对: | 刘桂莲 |
责编: | 毛佳莉 |
审核: | 彭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