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通告!10月24日,内江市中区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时间:2022-10-22 12:56:09 来源:中区融媒

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10月24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2022年10月24日,市中区将组织1轮全员核酸检测。为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24日6:30至12:00。其中,6:30-8:00受采群众以上班人员为主,8:00-12:00受采群众以其他人员为主。


二、检测范围:


全区所有人员。其中红黄码、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三天两检等重点人群不参与本次集中采样检测;重点行业的监测严格按照《内江市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及环境监测细则》(内疫办发〔2022〕78号)和行业规定执行,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按照每天抽检20%的方式执行,每周实现全员覆盖;以上人员均按原渠道采样不变。


三、全员核酸检测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出示健康码或身份证进行核酸检测。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隔,不交谈,不扎堆。


四、网格管理,就地就近检测。所有人员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核酸采样。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本单位职工参加居住地社区(村)组织的全员核酸采样,确因参加全员核酸采样导致迟到的,用人单位不得作缺勤处理。


五、请广大市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镇(街道)、村(社区)防疫工作。自觉参与核酸检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人员,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编辑:陈俊
校对:毛佳莉
审核:郭扬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