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人,这笔住房“养老金”,你缴纳了吗?
时间:2020-07-16 11:04:10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买过房子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在交房拿钥匙之前,购房者必须要缴纳一个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而且这个费用还不少,有不少市民对此发出疑问,为什么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依据是什么呢?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2008年开始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规定,商品住宅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购房人需按照所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保修期过后,房屋的供应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老化后进行维修,就相当于是房子的“养老钱”。

那么,我市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是多少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2014年内江市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办法的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商品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住宅建筑面积,电梯住宅75元每平方,无电梯住宅60元每平方,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在银行设立的专户缴纳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余额低于30%时,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据了解,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我市的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统一归集、管理、使用,因此,在管理和使用上也是有保障的。

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股股长彭敏表示,维修资金的使用是很安全的。在维修资金的使用办法中,专门设定了使用程序,街道社区还有相关的职能部门都会参与进来,在资金使用程序的各方面审核都是很严格的。

| 记者: | 刘远倩 |
| 编辑: | 盖欧亚(实习) |
| 校对: | 杨珩 |
| 责编: | 郭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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