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5岁!内江两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
时间:2020-07-09 15:02:49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编外工作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24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女性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人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人员,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的其他要求和条件。
(二)岗位数量、条件及工作职责
1.护理员(17名)
(1)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护理专业毕业或持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优先。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需夜间值守。
(4)工作职责:负责自理老人、介护老人及介助老人等照料工作,热爱养老护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服务意识,并服从单位的管理安排。
2.厨师(6名)
(1)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厨师实操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持有专业厨师资格证者优先。
(2)身体条件:持有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工作职责:按照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等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服务对象、职工一日三餐膳食制作、供给,餐厨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驾驶员(1名)
(1)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五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须持C1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经验较丰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4)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单位的派车任务要求,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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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儿童福利院
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内江市儿童福利院编外工作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26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3.招聘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的其他要求和条件。
(二)岗位数量、条件及工作职责
1.儿童护理员(11名)
(1)性别、年龄要求:限女性,初聘年龄30—46岁(原通过派遣、劳务外包,现仍在本单位工作,且本次报名应聘岗位为现工作岗位的,年龄上限最大可放宽2周岁,但放宽后的年龄上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其余岗位同)。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儿童护理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养育子女经验或具有儿童护理技能,性格开朗、细腻,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取得孤残儿童护理、育婴、幼教、康复、心理等专业(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以及有上述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需夜间值守。
(5)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及本院护理工作规范、标准等,完成孤残儿童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等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类家庭“爱心妈妈”(1名)
(1)性别、年龄要求:限女性,初聘年龄35—46岁,已婚且未离婚。
(2)身体条件:夫妻双方身体健康,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儿童养育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养育子女经验或具有初级孤残儿童护理技能(具备初级孤残儿童护理技能及资格证书优先),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性格开朗、行事干练,能熟练有效处置儿童日常管理、教育事务。
(4)特殊要求:夫妻双方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爱心妈妈”为全职,其配偶在内江“三区”城区内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夫妻双方均在院内吃住,其配偶在院外工作院内住宿,子女及亲属不在院内吃住。夫妻双方性格开朗、温和,家庭和睦,亲生子女已经独立不与父母共同生活;具备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教育、护理、保育等专业教育或知识背景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5)工作职责:聘用人员独立负责本家庭生活儿童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安全管理、外出等各项事务。按上级及本院相关规范、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炊事员(3名)
(1)年龄要求:男性初聘年龄30—55岁,女性初聘年龄30—46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两年以上食堂炊事工作经验,须持健康证;持有专业厨师资格证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
(5)工作职责:按照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等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儿童、职工一日三餐膳食制作、供给,餐厨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资库管等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4.保洁员(3名)
(1)性别、年龄要求:女性,年龄30—48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家政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
(5)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公共区域等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院内各区域绿化植物管护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5.驾驶员(2名)
(1)性别、年龄要求:男性,年龄30—55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高血压、糖尿病等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持C2以上等级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5)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单位的派车任务要求,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6.医务康复工作员(1名)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25—55岁,女性年龄30—48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临床医学、药剂师、康复师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医务、药剂、康复等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持执业医师证、药师证、康复师专业资格证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调休工作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5)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医务、儿童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院药品、药房、病房及医疗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协助食堂等开展营养调配和营养餐供应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7.浆洗工(1名)
(1)性别、年龄要求:限女性,初聘年龄30—48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消毒知识和安全常识,能熟练操作洗衣设备,具有一定的缝纫技能。
(4)工作时间:实行调休工作制。
(5)工作职责:完成各类被服的洗涤,消毒、缝补等工作,以及浆洗设备养护管理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8.特(幼)教工作员(1名)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25—55岁,女性年龄30—48岁。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条件:有爱心、责任心,品行良好,性格开朗;具有3年及以上的幼教、特教工作经历,或取得特(幼)教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特教资格证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
(5)工作职责:负责开展院内特教班日常教学工作;负责在班期间的儿童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9.水电维修员(1名)
(1)年龄条件:限男性,年龄30—55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文化技能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电工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水电工作经验。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5)工作职责:负责全院的用电线路、电器设备及供排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其他构筑物、设施等零星维修,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10.社工(1名)
(1)年龄要求:无性别限制,年龄22—46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相关专业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较强的适应力、执行力,团队意识强;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开展社工工作。具备较强文字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性格开朗大方,责任心强,有毅力有耐心,亲和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在本单位住宿(免费)者优先。
(4)工作时间:院内无学生留宿期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时间),寒暑假、节假日期间需轮流值班。
(5)工作职责:负责院内学生、寄养儿童日常生活、学业、安全和思想服务、考评管理。负责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及志愿服务、保障、激励等工作负责志愿者团队登记注册及时长录入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协助社教部部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庆祝活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11.内务工作员(1名)
(1)年龄要求:无性别限制,年龄22—46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各种公文的写作,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
(5)工作职责:负责行政日常事务进行处理。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来文、发文的归口管理,职工的劳动纪律,请休假管理及值班安排,以及车辆的调配等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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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珩 |
责编: | 郭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