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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威远发布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时间:2020-06-04 16:00:38 来源:威远融媒


中共威远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21号)

全国“防疫健康信息码”是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促进人员流动和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重要措施。为扎实推动全国“防疫健康信息码”申领、使用和查验工作,根据全市防疫工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威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首次申领方式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添加“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公众号。

——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点击“立即领取”,进行实名认证、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个人防疫信息码”。

二、使用时间范围

全县各居住小区(村)、大型商场(超市)、图书馆、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大中型餐馆等人群密集场所。

本通告发布即日起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前,全县人群密集场所应立即安排专人,对所有出入人员“个人防疫信息码”实行全覆盖查验,并同步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其他常态防控措施。

6月10日起,全县人群密集场所出入人员严格执行“亮码通行、无码不入”。无智能手机或暂无能力申领人员,应向所在社区(村)申领纸质“健康证明”(有效期14天)。

三、主动亮码通行

个人出行前,应自查“个人防疫信息码”状态。经查验,显示“绿码”或“未见异常”即可正常出行;显示“红码”或有异常情况的,应调整出行安排,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查验人员应当将发现的异常情况做好登记,即时报告村(社区),根据风险等级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前,应提前打开、主动出示 “个人防疫信息码”,按规定接受工作人员查验。打开方式: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点击“立即领取”——呈现“个人防疫信息码”。各查验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一码通行”要求,不得要求重复出示其他疫情防控码,不得另行要求群众重复填写相关信息。个人可及时通过“个人防疫信息码”页面右上角“去打卡”如实更新个人信息。

四、坚决执行到位

全国“防疫健康信息码”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信息安全管理,可开展用户同行密切接触查询、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查询、确诊或疑似患者查询、城市防疫风险等级查询及入境同乘自查,申报与查询近14天行程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信息风险,为个人出行作出提示。

全国“防疫健康信息码”普及使用,关乎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建立、关系个人和亲友健康防线维护,请全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工作,做到人人参与、自觉办理、自觉出示、自觉查验。

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申领使用、组织查验,确保全国“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制度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因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等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宣传引导、督促指导;县指挥部监督检查组要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密度,“点对点”通报和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威远县委应对新冠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4日

编辑:段丹

责编: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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