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封闭全排查 体温勤消杀 全面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复工
时间:2020-02-09 14:03:10 来源: 内江经开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工作。经开区建设局参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对经开区辖区内15个建筑工地严格管控,预计2月11日后,辖区内建筑工地陆续复工,区建设局将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封闭施工,全员排查。所有复工工地应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登记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复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复工条件要求,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24小时值守,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备足物资,落实措施。复工工地在开工前应配备好口罩、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在疫情传播风险较高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项目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连续大于等于37.3℃,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设隔离室,定时消杀。项目现场须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建筑工地应在开工前做好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的消杀工作,同时对重点区域,如食堂、宿舍、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时消杀。
(四)优化施工,加强处置。复工工地在管理方式上应分散开展,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在施工组织方式上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的作业方式。一旦发生疫情,按照疫情处置“五步工作法”,即:发现送诊-加强监测-停工排查-现场消杀-达标复工,确保处置妥当有序。
建筑工地复工之前,需全面完善复工措施,同时按照要求申请复工报告,区建设局将联同市、区级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符合复工要求的才能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