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内江市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指南

时间:2020-02-06 10:00:04 来源:内江医保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市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作为集中办理医保业务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参保人员:
尽可能采取非接触性经办途径办理医保业务!

一、参保缴费业务
(一)单位参保缴费业务。参保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缴费、查询、基础信息修改等,实行网上申报,通过QQ方式接收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存档备案。单位核对每月医保征收计划可登陆内江市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cnj.hrss.gov.cn)或拨打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经办咨询电话查询。(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220875;QQ号码:2694916414)
(二)个人参保缴费业务。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或断保后续保,可通过QQ方式提交资料并预留联系方式进行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税”中“社保缴费”即可办理缴费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APP或自助柜员机参续保缴费。(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220875;QQ号码:2694916414)

二、转移接续业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无需到现场办理。具体办法:
(一)医保关系转出。可电话告知医保经办机构需办理转出人员的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等),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预留联系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台账后打印参保缴费凭证邮寄至转移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220875;电子邮箱:2694916414@qq.com)
(二)医保关系转入。参保人员可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照片或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邮箱,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时办理。(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220875;电子邮箱:2694916414@qq.com)

三、退休医保年限认定、趸交业务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达到20年的参保人员,办理养老退休后同步办理;未达到20年的参保人员待疫情解除后再行办理,因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确需在疫情防控期办理趸交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市本级预约电话:0832-2220875)

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业务
(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电话告知需办理人员的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等),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预留联系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台账后打印参保凭证盖章后邮寄送达。(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220875;电子邮箱:2694916414@qq.com)
  (二)医保个人账户查询业务。参保人员可使用“四川医保”APP自助查询或通过各级经办机构财务科电话查询。(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6183)

五、异地就医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四川医保”APP办理,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电子邮箱:3299589780@qq.com;传真:0832-2031311)
(二)异地就医现金垫付报销业务。异地就医应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确属特殊情况(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或医院暂未开通联网结算)异地现金结算的,参保人员可暂缓报销业务申报,我局将临时调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申报时限,参保人员可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报销业务申报。(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8311)

六、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拨付业务
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报送纸质拨付申请单,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实行线上审核和清算。对需要核实的费用原则上采用网上提交资料的形式处理。拨付申请单及相关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再递交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8311)

七、门诊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慢性病申报备案
门诊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慢性病申报备案工作暂时延后开展,待疫情稳定以后再对社会通知具体办理时段。(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3250)

八、外伤申报
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复核后将符合报销政策的外伤单,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微信、QQ等方式报医保经办机构,并建立档案。(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3250)

九、基金财务业务
(一)单位待转金查询业务。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查询。(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6183)
(二)死亡人员退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代缴保费业务。原则上延迟办理。确需办理的,可将所需资料发送至医保经办机构电子邮箱,并预留联系方式办理。(市本级咨询电话:0832-2026183;电子邮箱:49200342@qq.com)

内江市医保经办业务联系电话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