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 社保业务可延期办理
时间:2020-02-05 15:25:42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5日上午,记者从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记者了解到,内江社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保障各项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对于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待疫情稳定后及时进行资格认证。同时,用人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正常或提前退休手续的,不影响其本人退休待遇,基本养老金从符合领取条件之月起补发。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同时将申报情况电话告知社保中心业务经办窗口,纸质申报材料可在疫情结束后补齐。

据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王莹介绍,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未及时办理养老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增参保、接续参保、暂停缴费、缴费基数申报、中断补缴等社保事项的,可延后至疫情防控结束期后三个月内及时通过网上或社保经办网点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
本台记者:杨静 编辑: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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