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安挡获50余万个“三无”口罩
时间:2020-02-05 15:04:22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近日,四川内江警方挡获一批“三无”口罩,涉案口罩高达50余万个,涉及金额12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被依法立案侦查。
1月30日,内江高新区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微信聊天群和朋友圈内大量销售一批没有相关合格证的医用口罩。经警方核实调查后发现,利用微信聊天群和朋友圈销售口罩的为东兴区籍女子刘某某。同时,通过民警摸排发现,刘某某通过网络的方式,从湖北省购进了一批数量巨大的口罩,并以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形式进行销售。通过专案组研判分析,办案民警掌握到刘某某所购置的口罩将于2月1日运抵内江。

2月1下午6时许,内江公安机关在内(江)威(远)荣(自贡荣县)高速公路内江黄鹤湖服务区内,成功拦截到一辆箱式货车,并现场挡获货车司机李某父子以及刘某某等其他准备销售口罩的人员。
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果介绍,据刘某交代,刘某以及她的下线人员准备在生活服务区接货后拖往四川多个地市进行销售。

经办案民警对货车内的口罩进行清点发现,该货车共运输179件,约50余万个口罩,涉及金额120余万元。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赵伟介绍,这些口罩一无生产日期,二无生产厂家,三无生产合格许可证,属于“三无”产品。
通过内江市质检部门对民警所挡获的口罩进行初步检验,认定刘某某所购买的这批口罩均系无标牌标识、无生产厂家日期、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5条规定,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依法立案侦查,而涉案口罩已被警方依法暂扣,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内江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果提醒大家,购买口罩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不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购买,购买时要认真执行标准,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
本台记者:张敬瑜 编辑:段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