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就业创业补助新政策
时间:2019-11-27 17:52:59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日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对省上未明确补贴标准的项目就补贴标准、申领条件等进行了细化明确。
据了解,为鼓励就业机构帮助参训人员就业创业,《通知》明确规定对参加技能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就业的,每就业1人再给予培训机构200元的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创业的,再按原补贴标准的60%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通知》规定所有就业创业补贴中的定额补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后,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按规定拨付资金,其中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账户;非定额补贴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并按程序报请同级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到申报单位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陈健:《通知》的出台,将更好地稳定就业,促进创业,让培训机构更加注重培训效果,让企业更加注重稳定就业岗位,让部门更加注重拨付进度,所有就业创业补贴中的定额补贴,由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本台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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