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新办法实施第一天
时间:2019-09-04 11:05:19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说到住房公积金,大家都很熟悉,它是关系我们住房问题的保障基金,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就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房。近日,我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为契机,制定出台了《内江市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为广大市民办理公积金还贷提供了极大便利。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正在排队的市民李轶,在了解到签约还贷按年提取新政策实施后,一大早就来到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签约还贷的业务。据他介绍,2016年他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此后为了办理还贷他每年都要往返于各网点之间,准备各种材料,颇为不便。如今《内江市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的出台,让他松了一口气。

与以往不同,《办法》出台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就可以在任一的工作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建行卡或工行卡、借款合同等原件,到本市各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委托按年提取手续。协议签订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该提取人上年提取时间相对应的月份,自动将借款职工应提取额转入借款职工本人相应账户内,完成还贷。

据了解,新办法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内江市实际制定,旨在进一步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减少办理环节,方便广大职工。

此次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提取办法的推出,有力响应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号召,是继内江自贡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之后的又一便民举措。
记者: 刘远倩 敬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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