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内江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出台,试点单位、验收时间通通有
时间:2019-08-14 14:54:53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来了,来了!真的来了!
内江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正式出台
为推动内江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近日,《内江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提出到2024年底,内江市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机管函〔2017〕1001号)和《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函〔2019〕675号)要求,为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内江市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在全市部分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20年12月底前,市本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022年12月底前,市本级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4年12月底前,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实施对象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务服务局、内江一医院和内江二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各县(市、区)至少选定1个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内江经开区和内江高新区至少各选定2个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开展实地调研,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垃圾种类和数量,以及区域范围内投放点、转运站及回收企业情况。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种类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开展垃圾分类培训。
准备时间:
各试点单位(2019年8月前完成)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2020年3月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1.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四分类收集容器,样式可参照附件2)和存放场所,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推动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的日常使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2.有害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利用),落实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严格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可回收物收运要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施集中、规范收运。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垃圾处理的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4.有食堂的单位要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须按照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实施餐厨垃圾收运交付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在交付时对餐厨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记录台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密闭收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电子类产品等生活垃圾的类别、数量、去向。
6.发动单位志愿者、保洁人员等,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实施时间:
各试点单位(2019年底前完成)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2019年—2024年逐步完成)
(三)验收阶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行政局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时间:
各试点单位(2020年1月前完成)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前完成),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2025年前完成)
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灯箱广告牌、垃圾分类知识手册等媒介和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公共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能力。
(二)强化保障。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和设施设备配备力度,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日常运行、宣传教育。
(三)积极协调。主动与城管、商务等部门及辖区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衔接,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监督、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以及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压缩转运站点、分类分选场地等配套建设情况,积极争取当地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牵头责任部门、内部管理岗位及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具体工作,设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办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党政办要按照所在地区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三)深化协调配合。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深化部门协调、区域配合,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垃圾分类制度。
(四)其他要求。1.请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党政办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确定的试点单位名称报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请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市级各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本系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总结、统计表、图片资料等)报送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怎样进行垃圾分类
四分类收集容器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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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视觉丨王智 编辑丨毕凯旋
题图丨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