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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四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大赛来了,快来参加吧!

时间:2017-04-30 22:06:21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大千艺术精神,挖掘和培养更多青少年书画人才,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文联决定于2017年5——10月联合举办“内江市第四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文联

承办单位:张大千纪念馆

      内江书画院(张大千书画院)

      张大千美术馆

      内江市书法家协会

      内江市美术家协会

二、活动程序

(一)活动报名(截至6月30日)

1.参赛对象:内江市行政区域内(含三县三区)凡年满6 -23周岁的书画爱好者(含在校学生、社会人士)均可投稿参赛。

2.参赛项目:书法类(软笔书法、篆刻);绘画类(国画、油画及其他画种)。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4.报名方式:参赛者需在作品背面右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学校、联系电话及作品名称,并在内江大千园景区官方网站(http://www.njdqwhy.com)下载并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将作品及《报名表》一并报送至张大千美术馆一楼导游休息室。

5.作品要求:本次大赛参赛者每人参赛作品按种类仅限一幅,不收合作作品,只接收原件。尺寸宽度不超过97cm,高度不超过180cm,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二)初评(7月10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我市具有一定书画造诣的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收到的报名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按照书法、绘画作品分别设立少年组(6-11周岁)、青少年组(12-17周岁)、青年组(18-23周岁),评选出200件入选作品。

(三)终评(7月20日)

大赛评委会终评将评选出入展作品150件。一等奖按入展作品的10%确定获奖名额,二等奖按入展作品的20%确定获奖名额,三等奖按入展作品的30%确定获奖名额,另设优秀组织奖。

(四)获奖结果公示(9月10日)

大赛获奖名单将于9月10日在内江日报、内江晚报、内江电视台、甜橙网、内江大千园景区官网上等发布。

(五)颁奖及展览(10月1日)

大赛组委会将在张大千美术馆对获奖及优秀作品举办“内江市第四届青少年书画大赛优秀作品展”,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活动细则

(一)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二)来稿不收参赛费,概不退稿。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的作品有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大赛奖励

(一)主办方将在张大千美术馆对获奖及优秀作品举办“内江市第四届青少年书画大赛优秀作品展”展览,并邀请省、市书协、美协领导和专家为获奖者颁奖。

(二)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及《内江市第四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大赛作品集》一本。

(三)获奖名单及部分优秀作品在《内江日报》、内江大千园景区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刊发展示。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内江市张大千美术馆导游休息室  邮编:641002

   收件人:张馨月、陈心心,联系电话:0832—8783297

 特此通知。



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4月19日

附件:内江市第四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大赛参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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